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17号)市商务局、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拟推荐潜江市商务局申报全省外贸出口先进单位及全省利用外资先进单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方式向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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